8月26日上午,高速交警(河北)衡水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公路衡水北站口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当民警将一辆黑色轿车拦下要求司机出示证件时,驾驶室内下来的竟是一名10多岁的小男孩。
正当民警惊讶时,从轿车副驾驶位置上下来一名中年男子,拿着自己的驾驶证塞给民警,当民警问及是谁开车时,中年男子涨红着脸说:“孩子开的。”民警立即对车辆及驾车“小司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将当事人带回大队处理。
经询问,该男子与驾车男孩是来自张家口的一对父子,此次是要送14岁的儿子到衡水上学。因父亲开车累了,于是大胆把车交给曾学过几天开车的儿子驾驶。没想到行至衡水被民警当场查获。因男孩还不到法定处罚年龄,民警未对孩子做出处罚,但家长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民警对其拿自己和儿子的生命当儿戏的做法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依法给予处罚。
民警提示:未达到18周岁法定年龄,禁止学习驾驶车辆,家长应当切实尽好监管义务,否则一旦发现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孩子驾车,家长将难逃其责。(记者 冬子 通讯员 石红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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