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凌晨4时许,一辆无牌大众CC轿车行至长沙市人民路曙光路口时,将横过马路的一对男女撞伤。事发后,肇事司机不仅不停车救人,反而疯狂逃窜。经过13个小时的排查,警方将肇事者锁定为中南大学大三学生马聪。27日晚10时,马聪在警方的再三敦促下,终于投案自首。此时,医院方面已给其中一名伤者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详见本报8月29日A02版报道)。
29日上午,马聪的父亲从兰州赶到芙蓉区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希望两个孩子都没事。”
肇事者家属已支付部分医疗费用
8月29日上午,肇事司机马聪的父亲来到了芙蓉区交警大队,嘴里重复着一句“丢人得不行”,不愿透露自己的全名,并请记者将其照片打上马赛克。
马父坦言,马聪的爷爷奶奶和外公暂时还不知道孩子驾车撞人逃逸,“他妈妈接到电话后直接不行了,现在打电话都说不出话来。”
对于28万元的购车款,马父断定家人没有给钱让马聪买车,“我暂时了解到的情况是,出钱的人姓陈,他拿了我儿子的身份证去买的车,所以名字是马聪的。而且是分期付款的,目前只付了7万多元。”
马父已于28日与伤者邹同兵的父亲见了面,并付了3万元医疗费,“倾家荡产也会筹钱给小邹治病,现在就希望他能早日脱离危险。”
警方:将给予报警的哥一定奖励
芙蓉区交警大队122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胡新宇说,27日凌晨4时事发后,一名热心的哥立即报警,并驾车尾随肇事轿车,及时向警方通报方位。当肇事轿车逃逸后,的哥还提供了重要线索,交警将给予他一定的奖励。
29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这名热心的李的哥,他描述了当天的一些细节——
我看到那一对伤者准备横过马路,以为他们要搭的士,就把车停在路边等。没过两秒钟,只听到“砰”地一声,两个人都被撞倒在地了。
肇事车没停车,是无牌新车,我边追边打122。肇事车从人民路开上文艺路,闯过文艺路口的红灯。在袁家岭立交桥匝道附近,我看见路边有客拦车便接上了,心想,万一肇事司机往乡下开,我一个人搞不定。于是,我问乘客,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追撞人的肇事车,他立马同意。
肇事车下了袁家岭立交桥后拐上五一大道,接着在芙蓉广场往南拐上芙蓉路,到了侯家塘,他左拐上了劳动路。直至开到雅礼中学门口才被警方拦截。
从撞人到被拦截,所有路口的红灯他都是闯过来的。被拦截后,民警下车准备抓他,天啊,没想到他竟然倒车逆行又往西跑了。
后来我就往北追,警方往南追,都没追到这家伙。我心想,事故发生在城里,有监控,虽然车子无牌,但我看到车牌处挂着“湖南永通”的标志,长沙只有星沙有一家专卖店,这家伙肯定跑不了。就把这些线索都告诉警方了。
李的哥最后说:“肇事者是大学生,我只是觉得,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不该这么不负责任。”
律师说法
肇事逃逸事实没有争议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陈平凡律师说,根据马聪在事发后的表现来看,属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造成了一人重伤,且伤者事发时是步行在斑马线上,马聪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触犯这一法律将面对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而马聪的自首情节和赔偿到位有可能为其减轻刑罚。“但这只是可能,不是一定。”
两个伤心的父亲
8月29日,长沙城里有两个备受煎熬的孩子,一个躺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一个被关在拘留所与世隔绝;还有两名憔悴不堪的父亲,一人守在医院肝肠寸断,一人则奔波于筹钱的路途心如针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