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模有样的“拆迁公告”出现在(北京)通州区富河园小区公告栏上,公告称小区被列入拆迁范围,还公示了“补偿标准”,但随后被居委会证实为假。昨天(29日),12345市政府便民热线核实后表示,没有公告中的落款单位——“北京市拆迁办公室”这个机构。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据富河园小区居民反映,8月26日清晨,落款为“北京市拆迁办公室”的通告和落款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通州分局”的公示,出现在小区通告栏等多处醒目位置。“拆迁通告”称,富河园小区被列入规划范围,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1600元,通告提示房屋所有权人10月8日到办事处拆迁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通告写的煞有其事,落款处还盖上了“公章”。
“从来没听说过小区要拆迁。”居民李先生说,富河园小区为商品房,分四期开发,自己住在三期,是2003年入住的,小区和列入通州新城核心区拆迁范围的地区仅一条马路之隔。“这么新的小区怎么能拆迁呢?”看到公告后,李先生和邻居们感到很震惊。随后,一些居民将情况反映给了居委会。
昨天,富河园居委会胡主任告诉记者,居委会接到居民反映后马上联系了相关部门,证实并没有“拆迁”一事,拆迁公告是假的。胡主任称,假通告看起来挺正规,但实际上有很多漏洞,拆迁不是一个部门能决定的,而且现在也没有“北京市拆迁办公室”这个机构。记者就此说法向相关部门求证,12345市政府便民热线也在核实后表示,没有“北京市拆迁办公室”这个机构,各区县拆迁事宜可咨询区县建委拆迁科。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通州分局昨天也证实,公示内容不属实。“我们查过了,启用公章单位内部有一个报审程序,但是我们都没有见过那个内容的报审单。”
据了解,通州警方目前已介入调查此事。对于假公告为何人所写,为何这么做,还不得而知。 (记者 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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