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想让他停车,别的什么也没想。”19岁的叶某昨(29日)想在家附近下车的他,因为公交司机拒绝停车,一气之下冲到驾驶室,两次抢夺司机方向盘,致使公交车险些滑入路边的水沟,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昨日在沙坪坝区法院受审。
今年刚刚高中毕业的叶某,脸上还带着少年的青涩,站在法庭上有些不知所措。检察机关指控,今年7月1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叶某上了一辆从石桥铺开往青木关的276路公交车,准备回到位于青木关镇的家中。当公交车行驶到青木关殡仪馆附近时,叶某突然要求下车,让司机“刹一脚”。因为附近有建筑工地在施工,又没有公交车站,司机没有理会他的要求,依旧驾车向前方行驶。
站在车门口等着下车的叶某,见司机没搭理自己,便一边骂司机、一边冲到驾驶室,把司机的手从方向盘上抓了起来,想用这样的方式强迫司机停车。
“你娃胆子还大呀,这样做怕是要出事哦!”司机立即对叶某发出警告,让他不要这么冲动,叶某便松开了手。
但看见公交车还在往前开,火气很大的叶某再一次把手伸向了方向盘。这一次,他直接抓住方向盘。在他抢夺方向盘的过程中,司机紧急踩下了刹车,公交车最后停了下来。
事发当时,公交车上大约有30多名乘客。车停下后,司机和乘客都围了上来,不让叶某离开,并报了警。
庭审对话
据一位当时在车上的乘客回忆,他下车时看到,公交车的右前轮差一点就滑进了路边的水沟里。
“我当时是在赶时间,着急下车。”叶某说道。他告诉法庭,今年6月高中毕业后,他在江北龙湖一家面包店找了一份工作,因为要上班,所以当时很着急。
法官问:“你为什么要去拉方向盘?”
叶某回答:“我就是想让他停车。”
法官问:“当时你有没有想过车上人的安全?”
叶某低着头,喃喃地说:“我就是想让他停车,别的都没想。”
法官当庭训诫道:“车上那么多人,你就去夺方向盘,还什么也没想,你这样做是不是太冲动了?!”
庭审纪实
检察机关认为叶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建议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3~5年。
听完公诉人宣读的量刑建议后,叶某傻了。法官让他为自己辩解一下,他呆呆地站在那里,低着头,两三分钟都说不出话来。
“有什么想说的?”法官再一次提醒他,叶某依旧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摇了摇头。直到最后陈述阶段,叶某才小声地说“希望从轻处罚”。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新闻面对面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叶某,但他似乎还没有从庭审中恢复过来,反映非常迟钝,只用肢体语言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当时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吗?”记者问。
叶某倚靠在法院走廊的墙壁上,轻轻地摇了一下头。
“现在后悔吗?”记者又问。
叶某依旧没有说话,但这次他很快就点了一下头。
“会不会觉得自己当时太冲动了?”记者追问道。
这一次叶某只是低着头,没再理会记者的问题。 (记者 王明 实习生 杜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