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今日表示,刑事证据制度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证据制度方面是一个重要的亮点。
8月24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时隔15年之后刑事诉讼法迎来的第二次“大修”。30日下午,刑诉法专家顾永忠作客中新网接受专访,并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我们不管打什么官司,我们要认定这个人是不是犯罪,最终是不是要判刑,最根本就是认定他的行为是不是发生了,第二他的行为是不是犯罪,你要确定这人行为是不是犯罪,必须要有证据,你没有证据,你凭空地说一个人犯罪了,那恐怕就要发生冤错案件。”他说。
谈及非法证据的排除,顾永忠说,这是一个突破的地方。“证据主要是解决事实问题,解决一个人行为是不是犯罪的问题,事实如何是靠证据证明的,证据如何取得这和事实是不是符合真相有很大的关系。证据如何取得,不仅涉及到这个事实是不是真实的,可靠的,而且也反映出我们行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的问题。”
顾永忠指出,我们强调对非法证据要依法排除,这就是说办案机关、办案人员,在收集获得证据中,如果采取了刑讯逼供或者其它方法获得证据,就应该排除,就不能把它作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的证据。“你不能拿这样的证据作为逮捕、起诉的证据,作为法院更不能拿这样的证据作为定罪的证据。”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