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证人强制出庭的专门条款。草案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通知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证人没有正当理由逃避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10日以下的拘留。
这一规定对于刑事司法界人士来说不啻于福音。多位法官、律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人强制出庭制度将有助于打破长期以来证人出庭率过低的困局。
但也有实务界人士对此持谨慎的乐观,认为真正解决证人出庭难还需要大量跟进措施。
证人拒绝出庭困扰庭审
在司法实践中,证人同意出庭的情况较少,而证人不愿意,法院也无法强制其出庭。很多地方法院,证人出庭率甚至只有一位数。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王海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刑事案件审判中,证人证言是特别重要的证据。很多案件如果缺乏证人证言,尤其是案发现场目击证人,仅靠被害人供述或者简单的物证,就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如果证人拒绝作证,就会对庭审造成影响。
王海防解释道,在法庭上,一般控辩双方都会出具各自的书面证人证言。如果双方对对方出示的证人言辞证据没有异议,对庭审的影响还不是很大,问题主要是那些对证人证言有异议的案件。
北京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庆方介绍,在以往的庭审中,律师当场对控方证人证言提出异议,但由于缺少证人出庭而无法质证,法院也不会很重视律师的意见。
“这次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强制证人出庭制度后,证人再拒绝出庭,法院就可以强制他到庭了。”王海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