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北法院同日在石家庄、唐山、保定三地,对五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有毒食品案件公开宣判。
晋州宣判
假可乐、雪碧案
杨茂群是石市喜汁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5月间,在其公司内,生产假冒的美汁源果粒橙、可口可乐、雪碧等大量饮品,2010年7月5日,晋州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将上述物品扣押,并扣押部分商标标识和瓶盖。经鉴定证实以上物品总价值131424元。
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晋州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杨茂群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石家庄新华区
宣判假西瓜种子案
经石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党圣义在2010年8月份以前曾是石市双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负责种子销售工作。其间,公司曾研发并委托新疆昌吉市农户袁立运以及白春东所在的大丰公司培育“极品京欣”(又名“星研七号”)西瓜种子。党圣义擅自从袁立运、白春东处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散西瓜种子,并以公司名义、“极品京欣”(又名“星研七号”)品牌进行销售。2010年12月党圣义在销售时被查获,涉案西瓜种子被当场查扣封存。后经检验,其出售的西瓜种子为带有疫情的种子。
石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党圣义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涿州宣判假药案
经涿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30日,湖北籍人徐想玉、桂友香、汪培英来到涿州,开始跟随蒋东华(在逃)在涿州市一出租屋内生产假药。蒋东华将西药研成粉末掺入鸡饲料中,徐想玉、桂友香、汪培英将混合的粉末装入空胶囊后装瓶,并贴上排毒养胰胶囊、排毒活胰胶囊、胰肾康泰胶囊等各种药品包装。2010年12月6日,他们的老乡易兰华与刘运祥来到涿州,与徐想玉等人一起生产假药。2010年12月9日,涿州市公安局清凉寺派出所在该出租屋内查扣白癜风胶囊等大量假药及大量半成品药、空药瓶及药品包装。经河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分析认定,其中排毒养胰胶囊、排毒活胰胶囊、胰肾康泰胶囊等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上述假药货值金额为392730元。
被告人熊琼生从蒋东华等人手中购买优泌林糖康宝等假药销售。警方查处假药货值金额245510元。
涿州市人民法院判处徐想玉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被告人桂友香、汪培英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各20万元;被告人易兰华、刘运祥犯生产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各10万元;被告人熊琼生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唐山宣判假酒案
2009年至2010年期间,河北橡树马爹利酒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明伙同韩玉堂、王霜在明知销售的葡萄酒、白酒是质量不合格产品的情况下,共出售总价值5万多元的伪劣酒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明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韩玉堂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王霜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唐山丰南区
宣判假茅台案
经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3月至9月间,宋世柱单独或伙同王宝银及陈志宇(另案处理),在丰南区一租住屋内,用从市场上购买的“金六福”、“尖庄”等白酒为料,灌装于其回收的“茅台”、“五粮液”、“水井坊”等多种名酒瓶中,自行封口后用各名酒包装盒包装。2010年9月21日,唐山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尚未销售的各类假名酒1073瓶,共价值188028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宋世柱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王宝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记者 隋文 通讯员 吴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