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上网、吃东西,就决定去盗窃。这个90后的小偷,还真大胆,从30层高楼的露台上,放下一根绳子,一层一层往下偷,而且在原路返回露台的时候,他还顺手带走了三条香烟。日前,加上之前还未被判决的盗窃案,这个“蜘蛛侠”小偷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用晾衣绳当工具作案
2010年6月20日晚上8点左右,阿远独自一人来到湖里区高林一栋30层高楼前。
阿远从后门楼梯间进入了这栋楼,然后步行爬楼梯到二楼,乘电梯到30楼,再步行来到顶层露台。到露台后,他看到露台上有人拉了绳子在晾衣服,就灵机一动,想到用绳子当工具,“下楼”去“捞”一把。
于是,阿远用随身携带的削铅笔的小刀割断了晾衣绳,把绳子的一端绑在自己身上,另一端绕过顶楼的铁扶手固定住。然后他就顺着绳子从楼顶往下爬,看到有人家窗户没有关的,就从厨房窗户爬进房间里偷东西。
“收工”上楼被逮个正着
阿远偷的第一家是3001室,从窗户进入屋里后,他看到客厅的桌子上放着一个都彭 (一高档品牌)的打火机,就直接放进了自己口袋。在视线范围内,他又看到了三条白色硬盒中南海香烟,考虑到携带不便,他决定先将香烟放在厨房的窗口,等偷完东西,“原路返回”的时候再拿。
紧接着,阿远又顺着绳子来到2901室。在这户人家,他基本上没有太大“收获”,只偷到一个诺基亚手机的耳机和茶几上的一个一次性打火机,还有一个北京奥运会的纪念挂饰。从窗口退出,放长绳子,阿远又按顺序来到第三家——2801室。
在这一家,阿远偷到一块罗西尼男表、一张一元面额的美元、一个一百元面额的秘鲁币。正当他要继续偷第四家的时候,发现27楼的厨房窗户上锁了,没有偷成。
随后阿远“原路返回”,顺着绳子爬回顶楼,还顺道拿走了放在30楼窗边的香烟,回到了露台上。
正当他想顺利 “收工”的时候,就发现已经有失主找了上来。阿远马上躲到机房的顶上,但没一会儿还是被保安揪了出来。
事后,阿远交待,他偷东西,是因为没钱上网和吃东西了。经审理查明,阿远盗窃的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100余元。(海峡导报 记者 陈洋钦 通讯员 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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