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1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2·13”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一案,4名涉嫌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李红军的凶手出庭受审。
4凶手:临时起意抢的士
2010年12月12日,雨夜,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油铺街口,的哥李红军的车上上来了4名年轻人。他们说,要去黎平阳村。
车行至体育新城网球场东侧时,车上的两名年轻乘客抽出了刀,逼李红军交出身上的钱财,李红军不肯,想开门逃跑。他们把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随后,劫匪抢走了车钥匙、仪表台上的360多元车钱。从的哥李红军的身上,他们又搜走了200元现金,一部手机。
4人下车时,李红军的手在仪表台上摸索,似乎想报警。这个举动激怒了劫匪,一名19岁的小青年朝的哥右腿猛刺一刀,随后离去。
直至当晚12时,路过司机发现李红军时,他已经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莫杰(19岁,持刀刺司机), 莫世友(25岁,持刀逼抢), 莫清湘(16岁), 莫高(17岁)。他们都是湘西凤凰县人,住在同一个寨子里,平均年龄不到20岁。
除了年纪最大的莫世友,案发前他们都在温州打工,而莫世友到长沙做木工也才1个月。“他们在温州找不到工作,所以来长沙找我玩。玩了几天,身上带的两三千块钱都没了。”莫世友说。案发当天,4人在东塘溜了一场冰,准备搭乘公交车回圭塘,结果坐错了车来到了湘雅路。
想出去玩却没钱了,有人提议去抢的士弄点钱,立即得到众人附和。在湘雅路附近的一家超市内,他们买了4双手套、2把匕首和1把剪刀。
被害人:一家老小全靠他
遭遇杀身之祸时,死者李红军41岁。他本是湘乡的一个农民,在长沙打拼了14年。从在街边拾易拉罐卖钱开始,先后贩卖过果蔬、打过水豆腐。一直到2007年,李红军凑齐了“份子钱”后,才加入到了长沙的哥的行列,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李红军的儿子今年19岁,在长沙上大学。据其介绍,父母一直有个梦想:在长沙买套房,把年迈的父母接过来一起住。这个梦想实现于他成为的哥的第三年。2010年10月初,李红军夫妇东拼西凑了近20万元,在长沙高桥大市场东门附近的某小区贷款购买了一套70的二手房,月供2100元。购房后,他们把父母也接了过来。然而2个月后,悲剧便发生了。
由于此案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公布判决结果。(三湘都市报 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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