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简称《婚姻法》新司解,坊间热议持续升温。新司解中涉及的“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等内容,让女网友认为自己应享有的保障受到了威胁。
《婚姻法》新司解下的财产分割和孩子生育,要求女性作出更多的思考。要求男方提供房产,意味着离婚后自己不能分一杯羹,女性是不是该为房子出钱出力、共同奋斗?当夫家步步进逼,要求在职业上升期生育孩子,女性该怎么抉择?
“安全感不能依赖别人,只能由自己给予”,“昔日枕边人,也有可能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不少女性网友表示,在婚姻中,既要在感情上信任对方,也要在权益上为自己多留个心眼,“经济独立才有话语权”。网上调查显示,60.5%的女性表示会自己买房,九成女性倾向于走出家庭、追求自强自立。情感类专家龚海燕认为,基于女性在婚姻中安全感逐渐消失的趋势,未来或将出现全职太太变少、职场女性增多的现象。
总之,婚姻的围城也许脆弱而充满风险,“丛林法则”下的职场也是如此现实,无论是婚姻还是职场,女性与男性的博弈无处不在。新形势下的女性职场生态正在产生微妙的变化,不再安于现状,经济独立的诉求催生了更多女强人“潜力股”。
网友“我黑无语”在论坛发帖称,自己和妻子2008年结婚,后来因为有了小孩,就换了一个大点的二手房,当时价值70万元。自己父母出了60万元,然后向女方父母借了10万元,在办房产证时,写明自己父母占80%,自己则和老婆各占10%。现在新司解出来后,妻子就闹着说要增加比例。不仅如此,妻子而且还闹着要把婚前的一套房子加上她的名字。自己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加名字父母不同意,不加名字妻子不同意。
“现在觉得《婚姻法》新司解都快成为《房产法》的分支了”,新司解颁布之后,是要爱情还是房子的论题引起了广泛讨论。在网络上,一些未婚女性发贴扬言“不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就不结婚”,而已婚女性同样指出“不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就离婚”。
第十条“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被指“乐了地产商,愁了丈母娘”。新司解出台后,部分丈母娘面对准女婿的提亲时,不提房子只提彩礼。而第七条“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也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大多数女性网友却认为作为婚姻中相对弱势的一方,女性原本具有的权益被剥夺,婚姻中的不安全感将爆棚。
在这场安身之处的争夺战中,究竟应该要房子还是要爱情,女性在婚姻生活中面临艰难的抉择。自己买房确是个保险办法,但是买房子说到底就是经济问题,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去买房了。女性一方面更加渴望依赖父母,另一方面更是会努力使自己变强大,变身职场达人。
在世界500强公司工作的陈小姐,今年马上就30岁了,她表示,只有好好工作,争取到更多的晋升机会,并不断地提高自己,来实现经济上的独立自由然后才是婚姻的自主,只有自己的才是最安全的。“我有回去公司总部工作的机会,原先觉得出国要跟男友分开,异国恋失败的太多,我总有点犹豫”,她说,现在没什么好纠结的了,先抓住自己职业生涯的重要机遇,提升自己的经济实力。“在广州买房需要很大的勇气,我要挣钱,”至于感情,“是自己的总归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勉强也没有幸福,一切随缘,我只有选择相信自己也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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