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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探险遇难频发曝监管空白 专家建议政府介入(5)

2011年09月01日 13:16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反思,监管空白何时休?

  户外运动参与人群日益庞大,事故日益频发,如何加强对这一挑战极限运动的监管?如何让爱好者从户外探险汲取的快乐的同时不被频发的事故惊扰、冲淡?面对监管的真空、政策与法规的空白,户外探险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惑。

  “户外运动是一种新兴模式,尚未进入旅游行业管理范围,目前也没有任何一条行业内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划有明确涉及户外运动的相关内容。”江西省旅游局宣传处工作人员在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说,户外运动由谁监管的走向研究、讨论尚无定论。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旅游局曾向省内五大景区要求,向驴友提供救助电话、线路建议并作出爱护景区环境的要求,也曾做出过在景区与驴友牵线搭桥的努力,但因一方害怕担责、一方拒绝约束,导致努力失败。

  九江市驴友遇险发生后,省旅游局立即派出了工作人员去往当地了解情况,但万佛洞非旅游景点,也不在旅游区范围内。该工作人员提醒到,驴友出行,应主动做到向相关政府单位或景区申报,在此基础上,给予提供劝导以及人性化提示。但这种事后的补救,并非制度,对相关各方更没有任何约束力。

  此前,曾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亟待建立起探险运动的制度和法律规定。“目前,对于户外运动来说,最根本的制度漏洞在于没有一个责任认定机制,一旦发生意外,没有人需要承担任何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事后责任追究的缺失,造成探险活动事前的轻率化和盲目化,甚至促进了探险活动开展的迅速扩大化。”

  事实上,呼吁之声一直存在。

  许多专家称,户外探险看似纯粹的民间行为,但当参与者日众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社会问题,需要政府介入,落实行政管理责任,制定非常规旅游法规来进行规范,包括对组织者的监管、参与者自身责任认定、救援机制的建立等。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德全英曾提出,应建立探险旅游申报制度,严格规范领队的资格认证制度,组织者必须履行书面形式的风险告知义务,建立责任认定制度,做到责任人明确,完善相关的人身意外保险,特别是完善户外探险的保险制度。

  这些探讨,对于已经逝去的“雨过天晴”来说,或许已经失去了价值,但对于其他参与此项活动的人来说,却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开始”。

  很多人开始反思:8月23日,网友“男人如歌”在庐山户外网站上发帖称,九江登山队群的部分管理员一起作出了一个决定:为了吊唁“雨过天晴”,九江登山队群停止活动两周。与此同时,加强户外安全知识和技巧的学习,并结合本群实际制定《九江登山队群安全出行制度》,以为安全出行提供制度上的保障。8月25日,《户外安全须知》、《自行车骑行安全守则》等系列户外安全细则挂上网站。

  很多人开始行动:受访时,“云峰碧涛”坦言,依照驴友公推、自愿原则,将自发组织一支公益性质的庐山户外救援队,以他们对气象、地理、装备、救护等的熟悉度,再具体细分为突击队、救护队、医护队。救援队成立起来后,希望与119、120的专业救援队在人力和设备方面相协调。

  这样的反思和行动,期待更多的响应。(新法制报 文/记者龚少春 实习生刘元统 图/由受访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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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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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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