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番禺8名女工,去广州先烈东路万佳服装批发广场买衣服,被保安当成小偷捆绑殴打,在市场内游街示众。事后在派出所的主持下,批发广场与8名女工达成协议,向每位女工赔偿9000元,双方不再追究对方责任,商场还要求女工不得向媒体宣扬此事。
“不得向媒体宣扬此事”,看来服装批发广场就怕媒体,而不怕执法机关。而且,这家商场的老板一定是懂法的,知道这种问题不是经济赔偿就能解决的,要是有人较真,不管是那些捆绑殴打“小偷”的保安,还是指使者,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而游街示众已经构成侮辱罪。
纳闷的是,老板很懂法,派出所“不懂法”——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居然以调解了事。派出所甘愿充当和事老,是因为女工们好 “调解”,还是批发广场的面子大?派出所当然有调解的职能和义务了,但调解只能针对民事纠纷,已经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案子,是不可以调解了事的,这个问题上不存在不告不理之说。
退一步讲,就算有人偷了东西,保安也无权处置;至于捆绑殴打、游街示众,不管是对谁、不管是谁出手的,包括警方,都是违法犯罪,何况保安了。
老板懂法,所以要求受害人别告诉媒体——宣扬出去就该有人来管闲事了;可是老板明知保安打人、游街犯法,商场里为何还会出现如此野蛮的一幕呢?派出所只管商场被偷没被偷,而对商场非法拘禁与游街示众的发指行为视若无睹,实在有纵容之嫌。
一些企业的私家保安,不论是“执法”力度,还是暴力抗法的底气,都有越来越牛气冲天的势头。私家保安的底气,往往与其背后的资本实力成正相关——资本越雄厚,私家保安的动作也越大。今年5月,湖南省岳阳市规划、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拆除一家知名集团公司的违建时,遭到该企业三十多名头戴钢盔、身着防弹背心、手持盾牌和防暴警棍的 “私家武装”的暴力抗法。双方对峙近两个小时后,联合执法的公权部门最终无功而返。
私家保安横行于法律之上,实质上是“资本通吃”法则,以及公权谄媚富者的一个具体体现而已。当资本通吃能力越来越大,我们要警惕社会走向畸形。(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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