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海9月1日电 (林广庆)广西北海市一名男子醉驾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并受伤,当地交警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待其伤愈康复后,方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据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日介绍,今年7月20日晚间22时15分左右,该支队旅游区大队接到指挥中心关于一起交通事故的出警指令。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事故现场,民警发现驾驶摩托车的事故当事人蒋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血样检测,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5.7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经查,醉驾当事人蒋某于事发当晚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与同向行驶变更车道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蒋本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鉴于蒋某有伤在身,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交警部门并未立即对其实施刑事拘留。8月下旬,蒋某在伤愈康复后主动到北海市交警支队旅游区大队接受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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