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连日来,天津、南通相继出现了因扶起摔倒老人而陷入交通肇事纠纷的案例,两地事件情节类似,处理结果却大相径庭。究其原因,在于“南通版彭宇”有了车载录像的支持,还其清白。举证这一诉讼环节,如今成了衡量助人为乐这一道德观念的标尺。
“天津版彭宇”证据之争仍无定论
因在马路中间扶起了一位摔倒的老太太,许云鹤陷入了一场官司,他被自己扶起的老太太指为肇事者。许云鹤也因此被网友称为“天津版彭宇”。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看见王秀芝老人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秀芝倒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秀芝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摔倒在地。许云鹤表示,怕老人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并拨打了120。
事后,王秀芝称,她是被许云鹤开车撞倒的,许云鹤被告上法庭。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王秀芝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判决书中提到,“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远,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被告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影响”。这样的说法被网友认为是“以假设来定罪”,在网上引发争议。
许云鹤认为法院的判决有失公正,认为自己在没有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因为好心扶助老人却反遭起诉,因此向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8月22日15时45分,“许云鹤案”二审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二审庭审过程中,许云鹤说,他当时的车速是三四十公里,是看到老人摔倒在地后,慢慢停下车,并下车查看王秀芝老人的状况。
许云鹤的代理律师提出,交管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和天津交通事故痕迹意见书都足以证明,许云鹤驾驶车辆未碰撞王秀芝,本案不应该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王秀芝在庭审中却有着另一番说法。她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王秀芝的代理律师补充说:“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可以证明王秀芝是被碰撞,而不是被绊倒。”
王秀芝的代理律师提醒法院注意老人的右腿,“被上诉人伤情集中右腿,正好应是撞上的位置,如果是绊倒摔伤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损伤。”
究竟是许云鹤撞的,还是老太太自己摔倒的,双方各有证据,如何取舍?尚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