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5万元逾期未还,男子被债主等7人限制人身自由12天,其间还一度被关进狗笼及遭受殴打。
昨日,7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拘禁在大兴法院受审。
受害者被拘禁12天
41岁的成雅静和刘胜利是一对情侣,两人合办了一家养狗场。他们俩和被害人李某也是朋友关系。
检方指控,2010年11月21日,因为债务纠纷,成雅静将被害人李某带至大兴区旧宫镇他们的狗场内,并伙同刘胜利等6人,对李某进行看管及限制其人身自由,直至同年12月3日,李某被民警解救。
昨日,成雅静认可大部分情节,但仍认为自己很冤枉,自己没有打过被害人,只是拿塑料桶摔过被害人。
成雅静称,李某向她借5万元时,满口承诺20天左右就能归还。双方还找了担保人、打了欠条,但是快一个月过去了,5万元没还上。于是,她就把李某带到自己家,等李某拿到工程结算款那一天,还账。
其他被告人称,最初李某还在成雅静家饭桌上,与大家平等吃饭,只是晚上住在厨房。11月26日晚上,李某还没要来钱,成雅静一怒之下就把李某赶进了狗笼。
检方建议重判“一告”
但据受害人李某称,被拘禁期间,他可以使用手机,但成雅静只允许他用来联系业务、催促结算款。他曾经带着成雅静出门催促过一次工程款,但也没有要到。他被关在厨房时,成雅静还安排一名伙计在门口看着他。到了晚上,厨房外就放狗,令他想跑也跑不了。
庭审时,李某未到场。其证言节录显示,成雅静还曾殴打过自己,成的一名手下在“看管”他的时候,让他跪着给其按摩。
李某证言显示,他利用联系业务、催账的机会,给自己多年好友打了个电话,表面是催款,实际暗示对方报警。因此,2010年12月3日一早,李某再次请求成雅静带他出去催债时,警方出现在现场。
检方认为,七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成雅静有殴打、侮辱受害者等情节,建议法院对其从重处罚,其余被告人可从轻处罚。
法院未当庭宣判。(记者张媛 王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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