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租老乡六百小车
集资诈骗一亿多元
“豪杰租车诈骗案”三被告受审
一名23岁的河南小伙子以高额租金为诱饵,诱骗租赁了400余名河南老乡的600多辆自有小轿车,再将车辆抵押套现,以此集资诈骗上亿元。2日,曾引起轰动的“豪杰租车诈骗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三名被告受审。
公诉人指控认为,谌波犯集资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信用卡诈骗罪,周钢停犯集资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刘义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目前,警方已找回了200多辆车,将其扣押在广州白云区的云山诗意停车场,另有部分车被车主自行找回。
月租八千骗走六百辆车
2010年11月2日,赵义山等多名被害人向广州市公安局报案称,谌波及广州豪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次日,警方决定对豪杰公司的谌波、周钢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并先后拘留相关嫌疑人。
调查发现,2008年8月至2010年10月,谌波、周钢停等人以广州骏驰汽车租赁公司和豪杰公司名义,以出租车辆每月可获8000至1.2万元不等的高额租金为诱饵,诱骗王团结等400多人将自有的600多辆丰田凯美瑞、本田雅阁等车租赁给豪杰公司。随后将车辆抵押,以月利息3%至5%的高息,向第三方借款15万至20万元,然后将车辆交给第三人使用。
根据司法会计鉴定报告,被害车主报案者共465人,报案车辆648辆,车辆价格共1.14多亿元;集资诈骗涉案1.19亿余元,投资者收取回报5900万余元,损失6000万余元。
指控还显示,三人还涉嫌虚报注册资本、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项指控,累计涉案金额达3亿多元。
三名嫌犯认罪态度不一
今年23岁、曾在部队服过役的河南固始人谌波,并不承认上述罪名。他认为,当时成立公司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并不是为了诈骗。有证据显示,谌波2008年已开始经营租车生意,2009年3月,谌波等人委托中介公司代办了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豪杰公司工商登记,同年7月,将公司增资至1000万元,涉嫌虚报注册资本。
谌波的辩护人认为,被害车主多是自己主动和谌波单线联系,谌波并没有公开地在社会募集资金,车主多为谌波的老乡和朋友,“向亲戚朋友借钱不应算作集资诈骗罪”。
43岁的河南人周钢停则认为,自己一直以为豪杰公司办理的是正规的汽车租赁业务,“我也是受害者,我亲朋好友的三十多辆车也被租出去了”。他还说,自己只是名义上的股东,持有股份是为了便于公司注册。
而现年30岁的刘义平则扮演了“中介”的角色。谌波以车为抵押,每辆车可以从刘手中拿到10万到15万元,由刘再把车租出去。刘义平从每辆车中收取2%的利息。但刘义平却在庭上大倒苦水说,他实际垫付了600多万元。
该案目前已审理完毕,将择日宣判。(董柳、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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