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东方市八所镇经商的杨女士向本报反映,8月1日,她在所租房屋的二楼房间正常办公时,突然被另一买下该房屋的男子苏某志用暴力赶出了房间,致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辖区港区派出所称,该男子是吉林省通化市某区人大代表,确实有使用暴力的行为。
想让原租户搬走购房男子使用暴力赶人
杨女士介绍,她与丈夫在东方八所镇开了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10月20日,她租了一套位于八所镇解放路一楼房二楼的房间办公,租期3年,至2012年10月20日止。每月房租1300元,今年的房租已经交完。
杨女士告诉记者,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今年6月,这栋楼房被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老板买了下来。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苏某志找过他们,让他们从所租的房间搬出去,但杨女士认为,这个房间是她和丈夫先租下来的,且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后购买房子的人没权让她们搬出去。
“我打电话问过租给我们房子的原房东文先生,文先生说,在卖房子前,他跟苏某志说过,我们租的房子合同还没有到期,同意我们租到合同到期为止。苏某志也没提出什么异议。”杨女士说,但苏某志却还是多次让他们搬出去,他们没有同意。
据杨女士介绍,二楼共有三间房,他们租一间,另外两间是苏某志及其员工在用。8月1日上午,杨女士到所租房间内办公,但没想到由一楼上二楼的楼梯门被换了门锁,她马上给苏某志打电话,但苏某志拒绝给她开门。无奈之下,杨女士只好报警,在民警的见证下,杨女士找人打开了楼梯的门。
当天上午约11点钟,就在杨女士在房间内正常办公时,苏某志突然出现,在房子里绕了一圈,看没有其他人,苏某志突然将她坐的椅子拉开,然后用暴力把她从屋子里赶了出去,致她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
记者看到由东方市人民医院出具的杨女士诊断证明上写到:多处软组织受伤。
42秒监控录下“暴力赶人”过程记者连线:男子自称未使用暴力
记者通过杨女士提供的42秒监控视频看到,的确有一男子先拉了杨女士坐着的椅子,杨女士站起来后,该男子用手用力把杨女士推向门口,杨女士转头面向他时,该男子掐住她的脖颈处,又是猛地一推,再用脚朝杨女士身上踹去,杨女士被踹出了房间,男子跟了出去。
杨女士接着描述,在走廊及楼道上,苏某志用手臂勒住她的脖子,将她拖到楼梯处,一边往下拖,一边对她拳打脚踢,在一楼的楼梯处把她踹到楼梯下,后将楼梯门关上锁上了门。被关在门外的杨女士随后打110报警。
记者由事发辖区的港区派出所了解到,杨女士报警后,民警马上出警到场,并将双方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当派出所依法要对苏某志处理时,苏某志马上拿出手机打了几个电话。后向警方说,他是吉林省通化市某区的人大代表,警方没权力处理他。
辖区派出所民警介绍,经警方向吉林省通化市核实,苏某志确实是吉林省通化市某区的人大代表。
派出所民警也通过电话向其了解是否愿意和解,但苏某志一直以没空、过两天为由不到派出所。
记者随后通过电话联系上了55岁的苏某志,他称自己并未使用暴力把杨女士驱赶出房间。对于记者问起他是否是吉林省通化市某区的人大代表,苏某志没有否认,只说他的身份与该事件无关。他称,杨女士所租房间处的房子,已经被他从原房东那买来了,他只是想拿回自己房屋的产权。(南国都市报 记者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