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三名少年辍学后打算到德州打工,不料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于是,他们想出了一个赚钱的新法,深夜打劫女性。近日,德城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对小非、小洪和小强三名少年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
16岁的小非、小洪和年仅14岁的小强辍学后无事可做,2010年7月初的一天,三人商量到德州打工挣钱。于是,三人瞒着家人从夏津来到了德城区,小非还带了一把防身用的水果刀。
但三人游荡了一天,不但工作没找到,所带的钱也花光了,回家的车票也买不起了。当晚,三人来到文化广场在长凳上睡觉。晚上10点多钟,两名十六七岁的女孩背着包从此处经过。三人心生邪念,尾随女孩到一废弃建筑工地后,持刀威胁女孩并抢走了她们的包。
三人随后发现,包内除了化妆品和衣服并无多少钱。于是,他们又将目标转到了从此经过的女性李某身上,小非、小洪上前将李某推倒,小强抢走了装有110元现金的钱包。然后三人分散逃跑,小强没跑多远便被巡逻民警抓住。小强被抓获后,供述了伙同小非、小洪抢劫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很快将小非、小洪抓获。
2011年6月,检察机关对三名少年提起公诉。德城区人民法院对小洪和小非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小强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记者 曹宏源 通讯员 蔡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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