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贩卖、运输毒品的被告人妥永山、闵福宝、赵丽验明正身,执行死刑。该案是近两年来兰州市涉及毒品数量最多的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涉案毒品总数高达20余公斤。
据了解,2010年1月2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妥永山等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妥永山、闵福宝、赵丽三人死刑。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诉。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甘肃省高院对贩卖、运输毒品被告人妥永山、闵福宝、赵丽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被执行死刑的三名罪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进行犯罪活动,数量巨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发言人称,由于日趋严重的国际毒品犯罪的渗透以及贩卖毒品的暴利驱动,我国毒品犯罪案件逐年递增,呈高发态势。今后,人民法院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毒品犯罪继续保持严打重惩的高压态势,依法判处;对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法不容留、罪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决不姑息轻纵。(通讯员权卉 记者伏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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