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2011年3月,一条爆炸性新闻迅速占据各大门户网站的重要位置:一个被判刑13年的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年王朝,在监狱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身负的“抢劫罪”,完全是被“栽赃陷害”的,而陷害他的人就是时下网络流行语“我爸是李刚”中的主角李刚。作为河北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李刚是王朝案的主要负责人。王朝坚称,李刚与人合谋陷害他,并在预审时多次对其进行刑讯逼供。而另一方面,李刚称“我保证这案子不存在造假”。
半年后的9月8日深夜12点36分,经过长达超过14个小时的审理和控辩双方的激烈交锋,依法对此案再次开庭审理的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经合议庭合议,最终认定王朝犯有抢劫罪,判处王朝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法庭允许记者旁听时记录,包括公安部物证鉴定人员和保定办案人员在内的4名公安民警相继出庭作证。
5年前的入室抢劫案
记者在保定市经对原办案人员、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及有关群众采访,并记录下了他们的回忆和介绍:
2006年8月11日中午,保定北市区公安分局五四路派出所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华北电力大学的华电生活小区发生入室抢劫案,要求出警。
据受害人陈英茹向警方陈述,12点10分左右,家住保定市华电生活小区5楼的她刚打开家门便被一名从6楼跑下来的戴帽子口罩的男子持枪威胁推进屋内。这名男子向地上开了一枪,有声音,但没看到射出子弹。他用随身携带的胶带将陈英茹的嘴巴封住并捆住手脚,让陈交出家中的现金。随后劫匪在室内翻找,抢劫现金1.3万余元,金戒指4枚,项链2条,红色三星牌手机一部,洋酒一瓶,存折1张,汽车钥匙及汽车防盗器等物。她在劫匪离去后,挣扎着出了家门,蹦着走到楼下敲401住户的门,401室无人回应。她只得又敲301房间,301室出来一小孩,这才在小孩的帮助下,剪开胶带。
刑侦技术人员在卧室门口发现一瓶洋酒,从上面提取了一枚清晰完整、具有鉴定价值的指纹,用相机拍照固定后刻录在一张光盘上,存入档案室专人保管。
该案案发后移交北市区分局韩庄刑警队立案侦查。
王朝到案后,警方采集了其左手食指指纹及掌纹并送检,经保定市刑侦技术部门与现场勘查时提取的犯罪嫌疑人接触的洋酒酒瓶上的指纹比对,认定洋酒酒瓶上指纹为王朝左手中指所留,并出具了刑事科学技术物证鉴定书。
几天后,受害人称此酒属贵重物品,要求发还。鉴于酒瓶只是指纹的承载物而不是证据本身,专案组于8月18日将洋酒发还受害人。
王朝未曾对犯罪事实做出任何供述,始终保持零口供。
2006年12月1日,王朝被批捕。2007年4月26日,王朝被提起公诉。12月10日,保定市北市区法院认定王朝犯有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王朝不服,提起上诉。
2008年1月14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服刑期间,王朝提出申诉。
2009年3月1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充分,指令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09年7月3日,保定市中院在鹿泉监狱再审开庭王朝一案,值得一提的是,开庭没有通知王朝的辩护律师,但判决书却载明该律师出庭辩护。再审结果是维持原判。
王朝的母亲仍不服,继续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