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志刚是一名“黑车”司机,就因为“拉活”过程中与乘客为了1.5元发生争执,随后便带着人将乘客砍伤、砍死,也将自己变成了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的被告人。近日,鲍志刚等三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使得“黑车”的非法运营再次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今年的正月十一,鲍志刚与老乡李金强一同驾车外出,想买点儿菜准备晚饭,两人当时都喝点了酒,路上正好又碰上了同样酒足饭饱、欲打车去歌厅的蔡某、牛某和朱某三人。遇上这开年上门的“生意”,鲍志刚当然不会视而不见,双方随即谈妥打车费用15元。
可是当车到了指定地点后,三名乘客中的蔡某却没有按约定价格付款,只是将13.5元扔给了鲍志刚就要走。当鲍志刚索要另外的1.5元时,蔡某借着酒劲不满地说:“这么近的路,给你这么多就不错了。”结果,就为了这1.5元,双方大吵,直至演变成了互殴。
吃了亏的鲍志刚和李金强恶气难消,立即找到余大杰帮忙,一起报复对方。同样酒过三巡的余大杰知道后二话没说,带上一把几十公分的砍刀就与他们一起返回了歌厅。此时的蔡某等人,因为歌厅营业时间没到,正在门口等待。牛某看到鲍志刚等人拿着镐把、砍刀又回来,立即意识到情况不妙,赶紧拦着蔡某让他别露面,可蔡某根本听不进去劝说,气势汹汹地冲到了鲍、余跟前。
见到“仇家”的鲍志刚分外眼红,余大杰立即掏出砍刀追砍蔡某,鲍志刚则为了摆脱牛某的阻拦,随手一镐把打中了牛某头部,牛某当即倒地。随后,鲍志刚与余大杰共同对蔡某实施殴打,其间鲍志刚猛击蔡某头部、肋部数下。最终,蔡某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牛某则被鉴定为重伤。
检察官评案
靠黑道解决纠纷很危险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一处的高鹏检察官说:“屡禁不绝的黑车非法运营问题,在本案中被暴露的尤为明显。”合法运营的车辆,一切均通过里程表明码标价,司机和乘客不容易因为价格而产生纠纷,即便是产生冲突,双方也可以通过报警解决问题。然而,在此案中,行凶者因为自己是“黑车司机”这一特殊身份,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只能通过犯罪维护自己的非法利益。
“白道走不通就只能通过黑道解决,这是非常危险的。本案中被告人车内常备的镐把就能说明问题。”高鹏说。同时,本案中,双方爆发冲突与各自饮酒有一定关系,司机竟然酒后上路“拉活”,这在合法运营的车辆中也是不可能出现的。即使不发生如本案这样的极端犯罪案件,一旦发生车祸,“黑车”也会因车辆未经登记注册等,导致乘客的索赔以及相关部门的处理面临困难。
检察官认为,整治非法运营,疏堵并治尤为关键,特别是在农村、城乡接合部地区建立通勤车、摆渡车等更便捷的交通系统,真正便利市民出行,才能真正杜绝“黑车”存在的空间。(记者李松黄洁 实习生孔一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