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方故意规避劳动法
◎律师
北京浩伟律师事务所赵正彬律师称,打着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旗号进行招聘,是对八一名誉权和声誉权的侵犯,因为很多人是冲着八一厂的名号前去应聘的。
赵正彬称,演员与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故双方只是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而且签订合同均为应聘者的自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劳务合同的随意性很大,工作地点、时间内容都不稳定。这其实是招聘方在规避劳动法,招聘方做出的承诺没有如约履行,这已经构成了违约。
赵正彬称,招聘方利用了人们想成为明星的心理,打了法律的擦边球,而群众演员市场非常混乱,亟须规范。
希望出台法律规范行业
◎影视专家
北京电影学院资深教授、中国纪录片之父司徒兆敦称,对于群众演员的现象他一直深感忧虑,现在的群众演员市场处于一种垄断的状态,而且十分混乱。司徒兆敦称,中国关于群众演员还没有相关法律规范,这就让很多“穴头”有了可乘之机,“现在群众演员市场不管太乱,管又缺少依据。”
司徒兆敦称,几年前他指导了一部纪录片名为《群众演员》,他发现踏踏实实、一步步积累的演员太少了,很多群众演员都在做梦,“有梦是好事,但群众演员的梦太多,很多都不切实际。”
司徒兆敦说,这也反映了整个影视界的通病,现在好戏的评判标准是戏中有多少“大腕”,收视率多高,这是很不正常的,真正好剧是要遵循艺术规律的,而不是“以明星论英雄”。司徒兆敦坦言,这无疑给群众演员的成功路设置了重重障碍,希望国家能出台相关的法律来规范这个行业。
呼吁成立群演维权机构
◎群演协会
2006年,全国第一个群众演员协会在怀柔区杨宋镇成立。协会理事郭克星表示,协会的成立大大改变了当地群众演员市场的现状,他们的做法也得到了镇党委的支持。
郭克星介绍,近年来他们一直致力于群众演员利益的维护,他们制定了“群众演员管理制度”,“剧组合作制度”等,并给群众演员免费培训。郭克星称他们跟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合作,每月只收取120元的住宿费,其他一概不收,群众演员的工资也在每天四五十元左右,使他们的收入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郭克星坦言,一些个人投资的戏有很多霸王条款,再加上网上虚假招聘演员的广告繁多,很多时候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郭克星呼吁尽早成立群众演员维权机构,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演员要学会辨别真伪,“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苏晓明
本版图片 本报记者 曹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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