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岿:这个红头文件或者这个抽象行政行为,也就是说你做出来以后不一定要转变为具体行为,我这个厉害关系人如果认为这个文件的内容对我产生了影响,那么我就可以提起复议,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但是这个基本原则之下就是对于哪些文件可以被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以后他们审理的程序应该是什么样的,这些问题还在进一步讨论当中。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说,这将对一些地方性法规起到监督作用。红头文件的出台可能面临着随时被百姓提请行政复议的可能。这将对一些不合理的红头文件进行有效的约束。
湛中乐:那么以后修改方向就是不仅仅根据具体案件去提起,就是没有具体案件也可以提起,那么这就对立法的监督挂钩了。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刘莘也曾表示,解决了一个抽象行政行为的问题,就等于解决了10个、甚至100个具体问题,因此,修改是十分迫切的。
本次修改的另一个重点是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争议的救济渠道。在行政问责制度出台以后,一些行政机关为了避免担责任,有意绕开职责,不履行职责。现行《行政复议法》通过列举方式,将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救济范围界定在侵犯个人利益的具体行政不作为上。
湛中乐表示,如果运用好行政复议手段,可以很好的解决目前一些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为。
湛中乐:无论是一级政府还是某个主管部门的上级机关,它在立案的时候如果真正很好的去实施这个行政复议法的话,那么就把这种行政不作为当成一种行政行为的方式,或者有效的去监督行政机关这种消极的不履责的情形,只要我们中央政府下大决心,各级政府真正重视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的话,这个都应该不是问题。
但沈岿也提醒说,并为当前所有的社会弊端都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去解决。百姓也应理性的去使用行政复议这一权利。
沈岿:我们要必须明确有些行政不作为完全是行政机关不去做,有可能是不能做。行政机关面对目前社会层出不穷的问题,他有没有能力碰到一个问题去解决一个问题?这是我们需要冷静思考的。可以对比美国,比如食品安全问题,如果美国的企业生产有问题的食品,公民就可以告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时候管理局可以选择调查,可以选择不调查,因为它的能力、精力、资源是有限的。如果管理局不调查,可以通过过会或者总统对它监督,但是你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管理局不作为,承担赔偿责任,这在美国是几乎没有的。
当然我国的法律,经济背景都不一样,一些不作为确实也应该让行政机关作出解释,但也不能过分强调,因为过分强调,本来应该百姓自己去努力通过行业组织、消费者保护群体这样的组织能自行解决的也推给行政部门。如果什么事情都推给政府,那样也不是特别合适的。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