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和法律的制裁措施,依法严格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法律的教育、警示和惩治作用明显。
据统计,法律实施4个月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9.5万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5.4%。其中,以危险驾驶罪立案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1.77万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7.9%。全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死亡379人,较去年同期减少157人,下降29.3%;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死亡231人,较去年同期减少85人,下降26.9%。
在坚持严格执行法律的同时,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减。中秋节前夕,针对节日期间酒后驾车行为易发、多发的特点,公安部交管局及时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了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集中统一行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科学安排勤务,在饭店、宾馆、酒吧等餐饮娱乐场所及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9月10日,全国共出动警力16万余人次,查处酒后驾驶3272起,其中醉酒驾驶220起,努力为群众欢度节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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