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丰台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丰台区一家劳务分包公司,替7名农民工讨要被拖欠了5年之久的7万余元劳务费。在搜查该公司财产时,一名女出纳因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法院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罚款1万元的决定。
被强制执行的这家公司名叫辛集市第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位于丰台区嘉园路星河苑2号院。昨天下午2点半,执行法官敲开了该公司的门,里面有两男一女都称只是公司员工,负责人和会计都在外地。执行法官称,有7名农民工于2005年5月至2006年10月在京打工,被拖欠总计7万余元的劳务费。今年6月,法院终审判决由包工头伊某给付全部劳务费,与伊某有协议的辛集劳务分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9月2日,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但对方未按时给钱,因此上门执行。
因该公司表示暂时拿不出钱,法官决定对该公司办公场所进行搜查,并宣读了搜查令。搜查过程中,坐在保险柜旁的女出纳拒不配合,高喊“我不起来”。因其阻碍搜查,法官命令法警将她带进警车。法警随后将该公司的保险柜、电视、电脑用封条查封,并告知其他员工不得将查封财产转移、损毁及变卖。
执行人员回到法院后,被执行人很快送来了全部执行款。阻碍搜查的女出纳则被法院决定司法拘留15天,同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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