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朋友打游戏输钱为由,携玩具枪合伙向游戏机室老板强索现金2000元。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昨透露,“90后”涂某和卢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处拘役6个月。19岁的涂某是仙桃人,初中毕业后无固定职业,长期在汉打零工谋生。今年5月12日,涂某囊中羞涩,遂心生歹念。晚22时许,他携带一背包邀约卢某窜至洪山区小何西村一无名游戏机室,以朋友在此玩游戏机输钱为借口,向该老板陈某强索现金2000元,并恶言威胁。
遭拒绝后,涂某随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背包,故意将包内玩具手枪露出让陈某看见。受到惊吓的陈某被迫交给涂某2000元。
令涂、卢二人没想到的是,到手的钱还没捂热,几分钟后就被警方逮个正着。原来,涂某和卢某携赃款逃离现场后,鬼鬼祟祟一路同行,因形迹可疑被巡逻民警抓获。
撩动神经的“玩具枪”
湖北日报讯 记者姚启慧 通讯员李敏
洪山区检察院昨表示,如果涂某持有的“枪支”不是被认定为玩具枪,而是仿真枪,将获刑更重。
玩具枪与仿真枪大多均是塑料制造,公众如何辨明?
据了解,近年来不少写字楼里有着体面工作的白领,因为买卖仿真枪而获刑。他们被抓获后的第一反应几乎都是:买卖仿真枪还违法?在他们眼中,仿真枪不是真枪,这种想法代表了很多人对“枪支”的模糊概念。
仿真枪与玩具枪区别在哪?公安部《关于认定仿真枪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凡外形、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尺寸介于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仿真枪。对于玩具枪,要求其外形、颜色不得与规定枪支相同或类似。“由于很多仿真枪使用压缩气体或电机驱动,可发射塑料弹或钢珠,具有巨大杀伤力,早在警方查禁范围中。”武汉市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璨说,事实上,刑法上的枪支概念主要是根据枪支的杀伤力来鉴定。很多仿真枪的威力,远超公安部《仿真枪认定标准》中的限制标准,甚至达到《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认定为枪支的标准。
方璨说,对于能够近距离造成杀伤力的仿真枪,法院一般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非法持有、私藏上述枪支者,可对其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塑料玩具枪不属仿真枪范畴,因而持有塑料玩具枪并不违法。这也能解释警方在认定仿真枪还是玩具枪时,为何能猛然撩动公众的神经。(记者姚启慧、通讯员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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