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山阳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昨日上午在抓获一名偷窃电动车小偷时,意外地从窃贼身上搜出了一本写有“偷盗工作计划和心得”的日记本。昨日,民警告诉记者,办案这么多年,遇到这样“勤奋”的小偷还是头一个。
记者翻阅日记,看到:“某月某日上午某时,我准备去某地转转”“某日某时,今天有空到××地方走走”“尽量避开××区,去其他地方干”“在这里得手是第几次了”等诸如此类字句,作案时间、地点一清二楚。
据了解,9月8日17时,焦作市公安局案件侦办大队的民警接到辖区一名药店工作人员的报案,称其放在店门外的电动车刚才被人偷走了。民警立即赶赴位于焦作市山阳区太行路的这家大药房,由于该药店在门外安装有监控,所以在店员的协助下,民警调取了案发时间段的监控录像。14日上午9时许,当嫌犯刘某再次出现时,在周围蹲点守候的民警一举将其抓获,从其身上搜出锥子、扳手等多个作案工具。
当被问及为什么写偷盗工作计划和心得时,刘某自称自己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所以写日记的时候不自觉就把一些自己作案的想法、计划和心得都写了上去。戏剧性的是,日记本内详细的作案过程和偷窃工作计划也成了证明刘某有罪的强有力证据。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被山阳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大河报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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