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上世纪80年代初,黑恶势力露头,涉及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敲诈勒索、走私贩毒等犯罪,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从那时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政法机关统一部署,成功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
●1997年刑法修改,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涉黑犯罪三个关联罪名,加大了对黑恶势力头目、骨干的惩罚力度。
●2000年12月至2003年10月,一场打黑除恶狂飙席卷全国,共打掉600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6年2月,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在中央层面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全国“打黑办”随之亮相。
近日,全国11个省(区、市)协同作战,18个涉黑组织、270个恶势力团伙被一举捣毁,2182名黑恶犯罪嫌疑人应声落网,当地百姓欢欣鼓舞。
这是中国打黑除恶风暴中的战斗之一。2006年2月,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在中央层面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全国“打黑办”也随之亮相,新一轮打黑除恶风暴由此掀起。
一场持续5年的专项行动
各地普遍建立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发动猛烈攻势
5年来,中央政法委每年都召开一次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并下发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意见。同时,一系列工作机制相继建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建立了对重大案件的联合督办制度,先后9批挂牌督办399起重大涉黑案件;各地普遍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挂帅、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纪检、组织、宣传、工商、银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制定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通报制度;对判处10年以上的重大涉黑组织头目及骨干成员实行跨省异地服刑制度……
在政法机关的猛烈攻势下,5年来,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2131个,跨省异地关押51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和骨干成员,文强等数百名“保护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犯罪蔓延势头得到遏制。
“2000年开展的打黑除恶,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案件被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名判决的比例不高,而此次专项斗争中,这一比例显著提升。这从侧面反映出打黑除恶能力的提高。”全国“打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廖进荣说。
打黑除恶手段不断创新
组建专业力量,依靠群众支持,“下打一级、异地用警”
5年来,我国已建成一支初具规模的打黑除恶专业力量。在中央层面,2009年12月成立了3个有组织犯罪侦查队,俗称“打黑队”,建立起一支打黑专家队伍,由全国“打黑办”统一调用,帮助各地解决案件侦办中的疑难问题;在地方层面,中央编办核准了2075名专项编制,在省级、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了一支打黑除恶专业队伍,他们已经成为打黑除恶的“尖刀”和“拳头”。
借助群众力量打黑除恶,仍然是此次专项行动的一大亮点。廖进荣介绍,全国“打黑办”对群众实名或有联系方式的举报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2007年4月,湖北省随州市公安机关打掉了聂太保黑社会性质组织,虽然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但有群众写信向全国“打黑办”反映,该涉黑组织还有很多罪行没有追究。2007年7月,根据全国“打黑办”的督导,湖北省公安厅决定重启侦查程序,并指定襄樊市公安局异地管辖侦办此案。
“下打一级、异地用警”的超常措施,是全国各地打黑除恶的常用手法。“下打一级”彰显打黑除恶的力度,与“异地用警”紧密结合,防止因黑恶势力与当地有关部门勾结可能对案件侦破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办理聂太保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过程中,民警历时750天,行程两万余公里,形成案卷105本,查清该涉黑组织罪行,而一份长达65页4万字的起诉意见书,让群众看到了公安机关的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