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犯罪仍有新动向
披上“公司化”外衣,觊觎权力,侵蚀基层政权
“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需清醒认识到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廖进荣坦言,当前黑恶势力依旧处于活跃期、多发期,相关犯罪也在不断变换花样,给打黑除恶提出了新的挑战。
据全国“打黑办”处长郑翔介绍,往日明目张胆的打打杀杀被一些新型犯罪手段代替,比如“不再是刀砍手指而是当着受害人的面砍西瓜”,以此进行恐吓、威胁。这种精神摧残方式,给公安机关定性、取证等造成难题。
自2004年以来,安徽宣城市的张羽冒用芜湖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的名义,先后成立泾县红睿假日酒店和安徽红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注册合法企业为掩护,拉拢、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腐化地方官员,恐吓百姓,打压竞争对手,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张羽一案体现了黑恶犯罪新动向。与以往相比,现阶段的黑恶势力更注重“形象”,向公司化、企业化等方式转变,组织头目幕后化,用经营活动掩盖非法手段,用公司利润掩盖非法获利。诸多黑恶势力经营的企业、公司已经产生了跨省经济链条,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增加了不少难度。同时,凭借更为雄厚的经济基础,黑恶势力的气焰更加嚣张,昔日他们努力编织“保护伞”,如今他们更是直接觊觎拥有权力的官位,由此,个别地方的基层政权组织遭到威胁甚至破坏。
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做好预防工作,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5年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政法机关协同作战,广大人民群众竭力支持,打黑除恶工作已经形成良好氛围,河南、福建、广东、江苏、重庆等地均已打掉100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到目前为止,没有省级无法解决而必须由公安部统一协调处理的打黑除恶案件。所以,鉴于我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鉴于我们长期保持的打击力度,黑恶势力没有打不掉的。”廖进荣谈及下一步工作时说。他表示,打黑除恶是一项长期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并将其贯彻落实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各个过程。
黑恶势力的发展往往要依赖两个基础,即经济基础和关系网络。廖进荣认为,对于前者,要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武器,坚决、彻底摧毁其经济实体,防止其死灰复燃;对于后者,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政权建设等有机结合,建立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参与重大涉黑案件侦查的工作制度,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同步开展侦查,防止黑恶势力向公职渗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避免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必须做好预防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日常监督。”这已成为打黑除恶的既定方针。据了解,下一步政法机关在办案工作中发现相关行业的管理漏洞,将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也将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
打黑除恶,一场正与邪的较量,一场红与黑的斗争。
斩草除根,除恶务尽,战斗尚在继续,人们充满期待。本报记者 黄庆畅 张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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