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磊伏法后 立案分财产
200万财产6套期房 有的要赔偿 有的要确权
今天(20日)上午9时30分,冷光强律师向大兴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状及两份证据,大兴法院予以受理。冷光强是李磊岳父母的代理律师,该民事诉讼状系李磊岳父母状告李磊的奶奶和姥姥,诉讼请求是对李磊家的财产予以析产,并依法分割。这是李磊在上周五被执行死刑后,围绕李家财产展开的第一起诉讼。
冷光强律师告诉记者,他提交的证据主要是李磊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在上一次立案时,大兴法院曾以李磊尚未死刑复核完毕为由,不予受理,而上周五李磊被执行死刑,冷光强今天再次立案,遂获受理。
据了解,北京市高院对李磊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决后,李磊的岳父母、奶奶、姥姥未能就析产继承事宜达成一致性意见。根据冷光强的初步调查,李磊家的共同财产目前已有约200万元,分别是位于大兴区黄村镇清城名苑北区的房屋一套,价值约190万元;朗逸小客车一辆,价值约10万元。此外,李家还有6套期房,这些期房也要依法确定归谁所有,然后再由相关继承人继承。
在9月16日被执行死刑前,李磊递交给法官一封信,信中主要内容是对其家庭财产的归属作出说明。有消息称,李磊把大部分财产都留给了他的奶奶。不过,冷光强律师介绍说,李磊的个人财产,将首先要用来支付法院判其赔偿死者亲属的345万元赔偿金,然后他才有权将其剩余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而属于李磊父母、妻子、妹妹、两个儿子的财产,作为杀死他们的凶手,李磊既无权继承,也无权处分,并决定将这些财产留给谁的。
冷光强律师介绍说,李家的几套期房无购房合同,均是拆迁补偿协议规定的拆迁补偿房屋,而这些房子也是李家最大的财产。如何确定这些房屋的归属,要看法院调取的证据,按照协议,房子在谁的名下,就由谁的继承人来继承。
被告方的律师也表示,李家有继承权的各方亲戚均没有调解方案,通过诉讼来析产是大家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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