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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公路收费可以有,但乱象不能有

2011年09月21日 09:2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9月19日,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在《人民日报》撰文称,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筹集公路交通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需要继续坚持下去。李盛霖表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自1984年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加快了公路建设步伐(9月20日《京华时报》)。

  实施近30年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实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有效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400万公里,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世界第七位跃居第二位;高速公路达到7.4万公里,跃居世界第二位”。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收费公路政策密不可分。但另一方面,这项政策也导致了我国收费公路里程的大增。目前,世界各国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总公里数的70%。可以说,中国是公路大国,更是收费公路大国。

  公路的增加方便了百姓的出行,但收费公路过多,则加重了公众的出行负担,引起社会的不满。仔细辨析,让公众最不满的,并非“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本身。这是因为,一者,这项政策被证明确实是一个行之有效的融资渠道;二者,即便国家和地方财政较之从前有所增加,但修建公路投资巨大,让政府全包不太现实,还会挤占政府在其他民生上的投入。

  公众所不满和痛恨的,是由于“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实行而衍生出的公路乱象,比如收费公路过多,收费站点过密,收费额度过高,收费期限过长。部分公路收费期满随意延长收费时间,一些取消收费的公路改头换面重新收费等等。这些乱象不但违反了国家的法令,更加重了公众的负担。而有关部门对此等乱象充耳不闻,闻而不管,管而无效,更是加重了公众的不满。

  虽然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本身并不一定会导致上述乱象的产生,但这些乱象的产生和扩大却与该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公众迁怒于公路收费政策本身也就可以理解。要让公众理解和支持公路收费政策,就必须清除这些乱象。这就需要严明法纪,严格执法。知易行难,正是因为法纪不彰,执法不严,才导致公路乱象的蔓延,从而让公众怨声载道。目前,交通部等5部门正在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这是对政府清理乱收费决心与能力的检验,也是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争取公众支持的好时机。如果效果显著,一定程度上会改善公众对公路收费政策的看法;效果不彰,则会加剧公众对政策的抗拒。

  收费公路政策继续下去或有现实需要,但对公众的质疑和呼声却不能充耳不闻。所以,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要对群众最不满的公路收费乱象下重拳,动真招,不能小打小闹,轻拿轻放。必须在短时期内见到整治实效,取信于民。并通过制度设计和严格执法,使整治成果得以长期保持。同时,要设定一个取消收费公路政策的时间表。随着政府财政的宽裕,应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逐步取消公路收费政策,这不但能让公路回归公益属性,也是治理公路收费乱象的治本之策。(郭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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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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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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