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起纠纷,云南省水利厅水电局正处级干部乔某,被指大闹国美电器商场,并动粗拳打服务台的女服务员。19日晚,该女服务员在网上发了以“公务员电器商场无理打人”为题的网帖,顿时引来众多围观和声讨。昨日凌晨,乔某在网上对此做出回应,称“服务员讹钱不成使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网帖爆料】
“公务员电器商场无理打人”
19日晚,一个自称当事人薛某的网友在金碧论坛爆料:云南公务员电器商场无理打人——
9月18日我一人当班,早上11时左右,服务台来了一位男士,表示需要领取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我接过身份证和资料一看,发票名称和身份证名字均是乔某的,但一看办理的人员和身份证上的样貌年龄都不像,我就说:不好意思,需要本人前来办理。他就声音很大地说,“我是他老子,买东西和办理所有手续都是我在办,凭什么领不到。”我解释道:不好意思,这是政府的规定,我也只按规定来办理,不是本人我无法办理补贴。他就站在服务台大声地骂我,骂得非常难听。我只说:先生,麻烦你要骂的话到外面去骂。他就开始拿起服务台上放宣传单页的东西砸到我的额头上,还扬言:“我就住在**小区,我(路)过一次甩(打)你一次。”
我用广播叫门店安保到服务台。不想听他的辱骂就离开去上厕所,上完厕所又在路边坐了10多分钟后才回到服务台,他还在,安保已过来了,但他还是在大声的骂我,让我补钱给他,我说:补不了。他伸手打了我一个耳光。后面我太气愤了,随手拿了个月饼盒冲出服务台,被几个促销员抢下,上前朝他踢去,因为距离太远,没踢到,他抡起拳打我的右脸、太阳穴……
网帖上,薛某晒出自己被打25小时后的照片,从上面看,薛某脸部依然能看到明显的青肿痕迹。
薛某从乔某登记的身份证上查询到对方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工作。通过上网,她查询到乔某原是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党委副书记,现在是云南省水利厅水电局任正处级调研员。
【晚报求证】
求证薛某——“网帖确实是我发的”
昨日上午,记者与滇池路国美电器商场取得联系,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了此事。根据商场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与薛某取得了联系。
薛某称,网帖确实是她发的,上面所写的内容完全是事实,上面的言语可以代表她的观点。她说,事后,自己拨打110报警。社区民警过来后,将双方带到金牛派出所。19日早上,双方在金牛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时,乔某承认,他那天确实太冲动了,不应该先动手打人。但是,却因为医疗费问题,双方没达成一致意见。
求证乔某——“眼镜掉落在地看不清,我才挥拳的”
经记者核实,与薛某发生冲突的确是云南省水利厅水电局正处级干部乔某。
昨日凌晨,乔某通过网络回称:“没想到一件极普通的消费纠纷,服务员讹钱不成使滥,黑白颠倒捅到了网上,一下变了味。”乔某说,今年5月在滇池路国美电器商场买了个洗衣机,办理了以旧换新,按照政府规定可奖励200多元钱。由于手续繁琐,好几个月了都没去领取。9月18日上午,乔某电话咨询后准备了相关材料前去办理。因为看到薛某一直在埋头工作,也不招呼顾客,当时心里就有点不愉快。等了半天,薛某把资料拿去瞟了一眼就说:“办不了,要本人来领。”
他认为这明显是在刁难,于是对服务员进行质问。乔某也承认:“当时声音是大了点。”这样双方产生了争执,抓扯中,乔某的脸和手也被抓伤。至于说打人一事,乔某的解释是:“在眼镜掉落地上看不清的情况下,我才挥拳朝对方打过一拳。”
此外,乔某说,薛某“其实是讹钱不成才上网使的滥”。19日上午,双方在金牛派出所调解时,薛某提出要乔某赔偿医疗费、工资损失、精神损失费、打的费等共计9000元,否则就去找乔某的工作单位。
乔某当时也愿出钱息事宁人,不过数额是2000元。双方没有就此达成一致。
记者就此事向云南省水利厅进行了了解,水电局一位副局长说,水电局确实有乔某其人,因事发18日是双休日,涉及他的不妥言辞和行为,属于乔某的个人行为,单位不好过问。如果乔某在上班时间发生这样的事情,按照相关规定单位会做出相应的处理。本报记者 夏体雷
【事态进展】
双方达成和解
昨天下午,当事双方经过派出所调解,暂时有了结果,双方握手言和。就在晚报记者准备发稿时,薛某打电话来说,他们的事情已经基本处理好了,但没有透露具体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