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郝大为在一中院受审。通讯员 李佳 摄
本报讯 (记者张媛)64岁的男子郝大为,被控使用虚假的身份材料和政府批复,以帮助办理国土资源报社开发土地项目为名,骗取350万元。昨日,被告人郝大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在一中院受审。
时隔9年因审计案发
上午10时许,现年已经64岁的被告人郝大为被带入法庭。
检方指控,2001年6月至12月,郝大为使用虚假的身份材料和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以帮助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办理海淀区东北旺乡唐家岭村集体土地开发项目在北京发展计划委员会立项为名,以北京市海淀区邦利电子科技公司的名义与该报社签订协议,并以支付立项手续费为名,骗取350万元。
案发后,郝大为退还人民币19万元。
郝大为于2010年5月被刑拘,该案之所以时隔九年才案发,是因为审计署在审计国土资源报社时,发现有几百万的支出是用假发票做账的。
不承认使用虚假身份
据检方指控的材料显示,郝大为曾令人相信他是某军事单位人员或受其委托,事实上他无业。
郝大为称认识一位自称是上述单位的人,并从他那里知道该单位看中了唐家岭的一块地。他便开始运作这块地。
之后,郝大为就和国土资源报社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报社出钱给他办理立项手续等。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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