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一女凌晨时分正准备进行色诱行窃,没想到同行的女子却先被路过的男子“揩油”,继而引发斗殴,导致一死一重伤。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21岁的汤某家住贵阳市乌当区谷定村,无业在家屡次犯案。2010年10月23日凌晨1时许,汤某伙同“吴老四”、“小佳佳”以及李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云岩区枣山路博爱医院附近路段进行色诱行窃。正巧被害人杨某、曾某途经此地,见路边的“小佳佳”秀色可餐,于是上前攀谈,并顺手摸了下“小佳佳”的大腿。走在后面的汤、吴二人遂与杨、曾口角冲突发生斗殴。汤某在殴打中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连刺杨某数刀,导致杨某血流不止最终死亡;又持刀砍伤曾某。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汤某的刑事责任。本案将择期宣判。(贵州都市报 记者 李昊 实习生 徐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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