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23日《广州日报》报道,2003年9月30日,广东佛山市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因被发现将政府住房基金挪用到境外公司使用,外逃至澳大利亚。2005年10月,广东省检察院向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提出个案协查请求。今年9月,李继祥因洗钱罪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级法院判入狱26年。
此信息振奋人心,令人对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充满期待。据报道,昨日,广东省检察院向媒体通报,9月1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8年的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因洗钱罪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级法院判入狱26年。被李继祥转移至澳大利亚的4000万财产已有近3000余万收缴至国内。至此,广东省检察机关8年追逃的战役终于取得重大胜利,此役是中国与澳大利亚警方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贪官的第一案——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下的罪过最终是要受到法律惩治的!
违法乱纪者不会有好下场。从长达8年的追逃及调动众多部门、人员甚至是跨国协查来看,李继祥的落马可谓是大快人心,也体现了坚决有力的制裁腐败的决心与行动。此成果的取得,是对正义公平的伸张,也是对贪污腐败者的庄严警示——切莫伸手,切莫腐败,若不好好从政为官,把权力当作谋利之私,就算是跑到外国去,有外国人国籍的“护身符”,享受富贵的同时,也将会有落入法网受惩处的可悲下场,所有的荣华富贵到头来不过是一场浮云!
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才能够阳光与廉洁。广东佛山外逃“裸官”李继祥出逃之前,已经给自己安排了后路,把自己的老婆孩子等都安置在了澳大利亚,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要落实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特别是要监督其配偶、子女等移民情况,一有萌芽就坚决查处。说不定这样的坚决查处,会及时的把那些“蛀虫”给挖出来,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及时严惩。而我们相信这样,会使监督更到位更有力,会比“亡羊补牢”更令人称道。
外逃“裸官”澳大利亚获刑警示啥?“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见《韩非子》),廉洁从政当成领导干部的常态,也当成为政一方,造福于民的动力,这样,坚持做到严防腐败之侵蚀,牢树廉政之言行,以落马者为鉴,能够使我们时刻警醒从政之路,确保不乱伸手,不入歧路,不堕深渊。(陈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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