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中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醉酒驾驶找他人顶替提供虚假证言案。
8月25日5时37分,市中交警大队“全时流动警务巡逻组”民警沿英雄山路巡逻至万寿路口时,发现一辆白色两厢夏利轿车停在路口,遂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进行盘查,并对执法过程全程录像取证。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李某呼气测试值为205毫克每百毫升,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李某承认了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车人辛某某也证实了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济南市交通物证鉴证所鉴定,李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7毫克每百毫升,属醉酒驾驶。
8月30日,李某突然称案发当日是其朋友郑某某驾驶车辆,并对血液鉴定结果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结果仍属醉酒驾驶,9月2日,李某承认了其当晚饮酒的事实,但仍拒不承认醉酒驾车,郑某某则一口咬定其当日代李某驾驶,描述的经过细节与李某所述完全吻合。9月21日,市中大队将案发现场民警执法录像,包括驾驶路线、住所的视频、图片提供给李某查看,但李某仍百般抵赖。经过多部门办案人员联合对案卷、证据反复审核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犯罪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市中大队随后对此案证人辛某某进行第二次询问,最终其再次指证了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并同意劝说李某认罪。在铁一般的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终于对自己8月25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正在办理取保候审,等待进一步处理,另外一名涉嫌提供虚假证言的嫌疑人郑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记者 刘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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