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儿子,撵走儿媳妇,还将孙子送人,老汉为何要做出这般灭绝人性的做法呢?
黄某家在富源县十八连山乡落雨村,有一子两女。平时,有一点钱便拿去赌博,妻子2008年底去世后,他便忙于为自己找“女朋友”,不问家事,还经常与儿子黄波发生争吵。
20O9年6月,其子黄波突然“失踪”,期间他撵走了儿媳后,黄某又把孙子给了别人。
2010年1月,在该村老虎嘴山崖处发现一具尸骨,经DNA检验,死者与黄某为父子关系。经查,黄某因妻子去世,想再讨个媳妇,但遭到儿子反对。黄恼羞成怒,花了1000多元钱雇凶将儿子残杀。
2011年1月,曲靖市中院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黄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告提出上诉,9月22日,该案在富源县人民法院二审,改日宣判。(田钿 黄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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