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个网吧里认识了一名女网友,以要帮她手机充值为理由要到了手机号,又以对她一见钟情为由约人家见面并借机施暴。日前,这个男子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刑。
23岁的朱某已婚,曾是一名电梯修理工。今年5月18日晚上,朱某在思明区一家网吧上网,并加了同在一个网吧的女网友小梅(化名)为QQ好友。在聊天中,朱某得知小梅19岁,在足浴城上班。随后,朱某又以要给小梅的手机充值为由,要到小梅的手机号。
当晚10点左右,小梅回到自己的住处后,朱某一直给她发短信打电话,说对她一见钟情,要约她到她住处所在的大厦楼顶的天台聊天。因为怕影响到同事休息,小梅就答应他当面聊一会儿。
小梅到了天台后,朱某就换着花样,想要占她便宜,都没得逞,眼见小梅要离开了,他竟然不顾小梅反抗对她施暴。直到小梅以死相威胁,朱某才作罢。第二天凌晨2点左右,朱某被警方抓获。
近日,因犯强奸罪,朱某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海峡导报 记者 陈洋钦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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