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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法律是反家暴的最后一道防线

2011年09月26日 15:15 来源:中国妇女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殴妻丑闻曝光后,瞬即掀起舆论对家庭暴力的新一轮围剿,社会各界对其危害性进行深入反思,以法律手段遏制这一社会毒瘤的呼声日渐高昂。令人欣慰的是,近日反家暴立法又有突破性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立法计划,论证工作于十月份开始,将在年底前完成。

  纵观这起“家暴门”,如果说李阳是实施暴力的反面教材,那么他的美籍妻子KIM,在被殴打受伤后及时拍照并保留照片,主动去派出所寻求保护,在警察的安排下到医院验伤,既保护了自身安全,也为进入诉讼提供了证据,无疑是反抗家庭暴力的榜样。

  假若KIM仅止步于求助,那么她的命运即便不像董珊珊那般残酷,至少暴力还会继续。两年前,北京女子董珊珊遭受丈夫王光宇的暴力,曾设法躲避以逃离受虐环境,先后八次报警,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询问伤势的医生表述过被殴遭遇,但所有这些努力都未能挽救她生的权利,而王光宇却仅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和董珊珊不同的是,KIM大胆地向前走了一步,借助新媒体的力量,用微博把“家丑”公之于众,最终得到李阳道歉和再不施暴的承诺,坐实了家庭暴力的存在,也形成了公众对施暴者的监督。

  KIM敢于对家庭暴力说“不”,及其应对手段的专业性,与我们周围那些“沉默着”的受暴妇女形成鲜明对比。其间的差异,难道真像李阳所说,是“美国式的直率”在起作用吗?恐怕不会这么简单。这一点,其实李阳自己也很清楚,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这件事如果在国外应该算违法事件了。美国法律强制逮捕的规定,授权警察在其认为某人犯有家庭暴力罪时,即使不是现行犯,也要进行无令状逮捕,可以及时有效地阻止暴力行为,将受害者的伤害程度降至最低,同时也传递了一个信息:家庭暴力为社会所不容。

  应该说,是法律给了KIM抗暴的勇气。

  我国的家庭暴力并不鲜见,并呈逐年增长趋势,受害者以妇女为主,她们大多都选择忍辱负重。这固然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和两性经济地位的不平等也有很大关系,但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法律制裁的不“给力”,导致实施暴力的成本太低,施暴者肆无忌惮,受暴者忍气吞声,“挨打”成了女人的“宿命”。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权利救济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我国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散见于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个别条款当中,多属于宣示性条款,缺乏可操作性,难以在审理中遵从。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但这些规定缺乏上位法作为依据,内容也不够系统。中宣部、最高检、公安部、全国妇联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在司法实践中难以作为判案依据。

  法律规定的欠缺使很多家庭暴力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和保护,无形中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导致以暴制暴等恶性案件的发生,直接侵害妇女的人权,也影响到家庭的安宁,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

  制定全国性的专门法律,以国家的名义申明“打老婆”不是家务事,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意义重大。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指明受暴妇女的求助途径,确定相关部门肩负的法律责任,警告施暴者必须付出的沉重代价,保护和惩罚功能并存,震慑和导向作用兼具,看“李阳”们还敢不敢肆无忌惮地举起拳头。

  期待《反家庭暴力法》尽早出台,愿所有的妇女远离摧残与恐惧。(佟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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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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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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