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模仿女声夜半报警谎称被人迷奸,引起警方出动大量警力处警,结果,因为自己的荒唐行为,男子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9月24日凌晨2时许,丹凤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值班室接上级急转深圳市公安局报警,称有一名女子自称被人迷奸,现在丹凤县城某处。值班民警立即向所领导汇报,所里随即组织民警核查案情,但是报警电话已关机。
通过查询机主信息,民警发现机主是名50多岁的男性居民刘某某,手机为其儿子刘某持有。找到刘某后,刘某交代其9月23日晚上闲得无聊,突发奇想给深圳市110报了假案,模仿女声报警称自己被人迷奸,未留姓名和地址后就将手机关机。他以为深圳离丹凤很远,警方不会查到。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因为报假案被处以500元罚款。(记者张红中 通讯员田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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