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邢先生因违章停车被交警罚款,但被处罚前他并未收到短信通知,因此认为自己被交警骗了,于是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福田大队告上了法庭,要求讨个说法。昨日,深圳福田法院开庭审理这宗行政诉讼案件。邢先生称这是交警在钓鱼执法,引诱车主违章停车,然后悄然罚款;交警回应称,短信通知是一种便民措施,违章罚款是按法规办事。
车主讲述:
以为会短信通知才大意停车
邢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4月7日早上约8时48分,他驾驶小车到福田区某银行办事,因附近无方便停车之处,他考虑到很快可以办理完毕,特别是考虑到交警会对违章停车先短信告知再进行处罚,所以临时靠路边停放车辆,并于8时53分返回停车处。就因为这短短的几分钟停车,邢先生收到了一份《违法停车告知单》。邢先生说,自己在短暂的停车期间没有收到过交警的任何短信通知,直到2011年4月12日,才收到交警关于此次违章的短信通知,罚款200元。
邢先生对未收短信告知便被罚款不满,遂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福田大队告上法庭。他认为,交警的这一系列执法程序不符合其对社会的公开承诺,损害了国家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其依据的法律条文缺乏事实依据,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庭审辩论:
停车点是否主干道各执一词
昨日,该案在深圳福田法院开庭审理,原告邢先生和被告交通警察局福田大队代理人出席。
邢先生在庭审调查时说:“我之所以在事发地点临时停车,就是因为有交警短信敬告执法的公告,这直接导致我产生了投机取巧的心理。”他认为,交警作为执法部门,本应当是最值得信赖的机构,但是交警一面承诺采用短信敬告执法这种“警告”方式对待短暂违章停车的行为,一方面却对所有违章停车行为一律罚款,“‘短信告知’成了一个陷阱,引诱我们违章停车,这是一种赤裸裸的钓鱼执法。”
深圳交警局福田大队的代理人回应称,邢先生的车是属于在上下班高峰期停在主干道上,不属于短信告知的范围,交警开罚单处罚并不违规。该代理人称,邢先生的车停在福田区某银行的路边,是属于主干道,而根据相关规定,执法前短信告知的范围不包括在主干道上违章停车的行为。代理人还出具了一系列证据,显示这宗违停处罚是合乎相关规定和执法程序的。
对于该代理人的回应,邢先生称,他停车的路段不是主干道。
庭审持续了一个上午,随后法官宣布休庭。(记者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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