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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拆迁现场两人被砍伤 官员称开了会就可以强拆(2)

2011年09月29日 10:1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村民自治”成理由

  离开现场后,记者来到石碶街道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分管城建工作的周副镇长告诉记者:“今天还没拆就已经起冲突了。那个区域有几户人家本来就是违章建筑。”

  据周副镇长介绍,此次拆迁的主体是联丰村,不是街道。由于村里去拆,没有那么强的力量,街道就配了城管大队的人员,他们是去维持秩序的,但后来起了冲突。村民情绪激动,拿了煤气罐、自制燃烧瓶、瓦片,城管队员一过去,他们就砸,两名工作人员在跟村民沟通时被砍伤了。

  “村里可以自己组织拆迁?”记者问。

  周副镇长回答说:“村民自治是可以的,这个是拆违章建筑。”

  “他们违章在哪里?”记者问。

  “就是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是私自搭建。搭建起来也有五六年了。”

  “当时怎么没有去制止?”

  “这个我倒是不清楚。”周副镇长说。

  “村民自治就可以实施强拆?”记者问。

  周副镇长说,这个是村里自己要求拆迁的,街道是作为支持,当时还开了一个协调会。协调会上,镇里的主要领导都参加了。

  周副镇长说,村里面也好,街道也好,这是一个共同的政府部门。机场路南延涉及很多个乡镇,征地拆迁由各乡镇自己组织实施。拆迁政策是由街道统筹,具体的补偿和拆迁是村里实施。

  联丰村村支书陈某告诉记者,只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就可以拆迁。

  当记者问及行政强拆应向法院申请时,周副镇长和陈某表示,“法院不可能接手”,“只是理论上可以”。

  如果出了事情怎么办?陈某表示,村里组织拆迁就由村里负责,出了事情也没办法,“大不了我这个村支书不当了”。

  事后,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石碶街道“都是村里的人去强拆”。这俨然已是一个“潜规则”。

  就此事,浙江省城管局一名官员表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拆迁和依法拆违的力度日渐增大。但近年来,拆迁以及拆违引发的社会问题值得深思。今年以来,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强拆”,并多次下发紧急通知,强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具有执法权,哪怕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强拆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记者范传贵 《法治周末》记者谢台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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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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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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