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海外博士学位、通过全国公开选拔上任的山西省太原市水务局原局长都洁因索贿受贿、虚构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前不久被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都洁从一名年轻学者到腐败干部的蜕变之路发人深省。
上任伊始索贿赂,虚报项目套公款
都洁曾在日本、泰国留学,拥有博士学位,后在武汉大学做博士后研究。2007年7月,太原市委面向全国公开选拔7名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人选时,时任武汉市汉阳区科技局副局长的都洁,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2007年10月,都洁被任命为太原市水务局局长,时年41岁,此后又当选省政协委员。
然而,这名被寄予厚望的“女博士局长”上任不久,就开始了腐败行为。经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中,都洁多次向基层干部索贿受贿,也曾通过虚报项目套取财政专项资金。2009年1月,都洁向清徐县水务局局长成某提出,自己购房短缺资金20万元,之后,成某从获得下拨水资源费的清徐县东于村村委会主任手中拿来20万元,送给都洁用于购房。
2008年12月,都洁未履行正规项目申报批准程序,便通过一家房地产公司副总余某擅自以水务局名义与一家环保科技公司签订了虚假的水处理工程合同,约定合同金额48万元。之后,都洁安排市水务局上报了该项目,33.6万元的财政首付拨款便拨付到这家环保科技公司账户。2009年1月,都洁以女儿的名义与余某的房地产公司签订内部购房协议,并从上述水处理项目财政拨款中拿出26.88万元作为购房首付款。
经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都洁的经济问题“浮出水面”。2010年12月,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以都洁受贿35万元、贪污26.88万元,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都洁不服提起上诉。今年6月,太原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对都洁受贿、贪污一案做出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
办事独断专行,品行难以服众
记者走访了都洁工作过的山西、湖北等地一些干部群众。他们认为,都洁学历高、会考试,但其言行举止并不像是一个学者,在当地干部群众中的口碑并不好。
还有的干部群众指出,都洁的迅速堕落表明“有才学并不代表有德行,会考试并不代表会办事”,如果领导干部忽视自身的廉洁自律,加上教育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即便很有学问也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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