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立案侦查的上海市普陀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猛涉嫌受贿一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陈猛执行逮捕强制措施。
1962年出生的陈猛,江苏省射阳市人,中央党校大学毕业。1998年至2003年,陈猛历任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和静安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机管局局长等职;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任松江区副区长;2011年2月起任普陀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现初步查明,陈猛利用担任松江区副区长职务、分管城建等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在上海市纪委受理举报对其开展调查过程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介入了调查取证工作,并于今年9月20日对陈猛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附:陈猛简历
陈猛,男,1962年11月生,汉族,江苏射阳人,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
2011年2月28日,拟任普陀区委常委、拟推荐为普陀区副区长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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