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己管辖的区域内有非法屠宰和贩卖病死猪肉的惯犯,在巡查时仍然流于形式,未能依法彻底予以查处。记者4日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获悉,9月29日,法院开庭审理这位渎职的检查队长王宏光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
起诉书指控,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王宏光在担任温州市瓯海区经济贸易局生猪屠宰和肉食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检查分队队长期间,明知其负责管辖的区域内潘中胜(已被判刑)有非法经营屠宰场并有屠宰贩卖病死猪肉的行为,却先后在三次检查该非法屠宰点过程中,未能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依法进行处罚,彻底予以取缔,致使潘中胜的非法屠宰点长时间屠宰并贩卖病死猪肉,使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宏光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生猪屠宰监管职权时,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病死猪肉流入市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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