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前夫出车祸致残可否变更抚养权?

2011年10月08日 17:4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莒南县的杨女士说,自己与丈夫2008年协议离婚,儿子由对方抚养。今年5月份,其前夫在一次车祸中失去左腿,目前无力照顾儿子。杨女士想抚养孩子,不知该如何变更抚养权。

  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符合其中任意一种情形,即可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杨女士的情况符合第一种,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记者 崔洪英)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志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