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的中国究竟是一个“道德滑坡”的国度,还是一个“道德良好”的社会,这是一个颇为纠结的话题。由于人们观察事物的角度不同,结论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也许是出于部门职责的考量和对社会舆论导向的引领,中央文明办副主任王世明从三个方面——国人在经济蓬勃发展中展现出的自强不息、艰苦创业、与时俱进等美德,在近年来举办的重大活动中展示的讲文明、讲礼仪的公共道德和面对重大自然灾害显示出的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民族精神,驳斥了“道德滑坡”的言论,得出了“国人的主流道德风貌良好”的判断。
其实,道德本身就是一个涵义宽泛的意识概念,而时下的中国又处在机遇和挑战并存、问题和矛盾交织的敏感阶段,说“道德风貌良好”确有事实依据,但支撑网友“道德滑坡”判断的事例也同样可以信手拈来,比如掺杂使假、坑蒙拐骗、职业道德丧失、社会诚信危机等等。应该说,把社会的道德意识划分为主流和支流符合唯物辩证的观点,有利于人们在困难的时候看到希望,为扭曲的价值观找到正确的人生坐标。不过,建立在良知和自觉基础上的道德,毕竟只是社会意识形态长期进化而形成的一种制约,其约束力极其有限,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还要有赖于国人对法律尊严的敬畏。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如果仔细分析“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现象,人们不难发现,这种“道德滑坡”多发生在人们无法还原事实真相的交通行为中,而在没有争议的危急时刻,人们多半会挺身而出、援手施救,比如抗震救灾、扶危济困、火海救人、勇救落水,还有“最美妈妈”、“最美女孩”、“最帅爸爸”等等,这便是向善的人性和道德的良知。因此,“老人倒地无人敢扶”成为社会怪象,不是“在道德取向上一时之间犯了糊涂”,而是无法自证清白。只有恪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评判制度,才能确保道德的回归与诚信的重树。
人们至今仍对孔子年代的“路不拾遗”、建国初期的“精神高地”、开放之初的“五讲四美”津津乐道,而中华民族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美德传承都可以找到制度的影子。就连30多年的发展成就,也是改革开放制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激发国人创造力的结果。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诸多道德滑坡怪象,同样是法治不彰和监管不力造成的恶果。避害逐利是人类的天性,只有建立规范完善的法治制度,才能畅通主流,抑制支流,让好人善举畅行,坏人恶意收敛,因此,离开法治的约束而纠结“道德滑坡”的真伪,并无多大的实际意义。 (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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