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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少年设套“招嫖”屡得逞 受害人报案后落网

2011年10月09日 1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9日电(陶拴科 王军)伙同花季少女,敲诈勒索钱财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新疆阜康市警方抓获,分别判处一年半至四年不等刑期。

  记者9日从新疆阜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以“招嫖”之名,两名少女街边勾引“嫖客”上当,然后引诱到租住房子正在亲热时,他们里应外合敲诈客人钱财,并且实施暴力手段殴打他人搜身,屡次得逞后,最后一次由于数额太大,受害者报案后警方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起案件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均为青少年,最大的21岁,最小的只有16岁,基本都是辍学少年,为了有钱吃喝玩乐,纠结同伙实施犯罪,性质恶劣,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拘。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被判刑的6名少年其中两名均为21岁,一名2008年就因抢劫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和他人纠结在一起,并将所谓的“经验”传授给16岁的小武,3人誓言同盟以“招嫖”进行诈骗。3名少年在犯案前又加盟其他社会上3名同龄少年,谋划结伙诈骗。诈骗过程中通常由妹妹(化名)、燕子(化名)在街边游走招揽嫖客,他们的目标一般是年龄在25-50岁之间的中年单身行走男子,穿着整体,外表一看就有钱的男人。

  从去年4月至今年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咸某伙同梅梅(化名)、马某、谢某等6名成员,先后用招嫖方式把阿某和巴某骗至事先在阜康市城关镇黄鸭坑村租住的房子里,对受害人阿某、巴某殴打之后,将其身上现金和一部手机抢走。同年12月,他们又故伎重演,用招嫖方式把受害人徐某骗至租住的房里,对其殴打后,将其身上的银行卡、手机、现金抢走。同时又强迫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将卡上的3.7万元取走。

  犯罪嫌疑人供述,一年多他们先后在阜康市境内设套诈骗客人次数不少于五次,期间不断更新租住地点,前几次没有人报案,最后一次由于数目太大,客人向警方报了警,他们出事了。

  6名犯罪嫌疑人,两名较大的均为咸某的姐姐和姐夫,他们教唆其他同伙,怎样搜刮受害者钱财,事发后咸某的姐夫、姐姐带咸某潜逃在内地宁夏老家,一个月后阜康警方得知线索,将在外潜逃的三名罪犯抓获。

  警方介绍,受害者大部分为中年已婚男子,在抢劫的过程当中,都十分配合地交出了财物,所以没有受到重大人身伤害,多数受害者由于顾及面子没有报警。

  目前,6名犯罪少年已经抓获判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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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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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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