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在福州经营一家超市,招收小英(化名)等女售货员在超市工作。叶某垂涎小英美貌,驾车将她带到鼓山,在车内性侵了她。 日前,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叶某4年有期徒刑。
40岁的叶某在鼓山镇经营一家超市。超市售货员小英美丽大方,叶某垂涎已久。去年8月30日,小英向叶某提出到鼓山游览的要求,叶某答应了。
次日,叶某驾车带小英去鼓山。途中,小英有点困,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醒来时,她发现车子停在半山腰一处空地,自己躺在叶某的大腿上,叶某正在抚摸她的胸部。小英吓得尖叫起来。
叶某停好车后,强行性侵了小英。小英在反抗时,被叶某狠狠打了一巴掌。
叶某接电话时,小英趁机穿好衣服跑下山。小英的父母得知后不久,接到叶某委托他人打来的电话,表示要出钱“私了”。小英的父母报了警。去年9月7日,叶某被刑拘。
庭审时,叶某否认性侵小英,他的辩护人称本案证据不足,叶某应判无罪。法院审理认为,司法鉴定、医院的证明以及小英等人的陈述等,均证实了案发当天叶某带小英去鼓山,叶某事后想与小英的家属协商,也可互相印证。叶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不成立,叶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莹 张中)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