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徐某购进10万余份假发票准备出售牟利,被警方查获。昨悉,徐某已被江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个月,并处1万元的罚金。
检察机关的指控称,2010年8月23日,徐某来到汉口火车站广场钟塔旁,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将伪造的“孝感市服务业定额发票”13本(面额200元100元不等,共1300余份)出售给另外一名女子张某(另案处理),后张某将上述13本发票出售给他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事后,公安机关追回其中1031份。同年9月14日,徐某正欲出门向他人出售假发票时被抓获,民警在其租住处缴获10万余份假发票。
后经查,徐某无职业,是京山县人。在庭审中,徐某与张某对之前的交易行为拒不承认。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发票而出售,其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 梁爽 通讯员 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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